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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821执155号

刘清河申请郑德祥侵权责任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2
公开日期
2019-02-13
所属地区
湖南省慈利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
刘清河;郑德祥;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821执155号 刘清河、郑德祥 本院执行的刘清河申请郑德祥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郑德祥自动履行,执行金额为1191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该款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