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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1082执368号

金芳芳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2
公开日期
2019-02-27
所属地区
临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金芳芳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082执368号

申请执行人:金芳芳

被执行人:浙江春雨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金芳芳与被执行人浙江春雨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