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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3103执恢15号

德宏州华荣寄售有限公司、刘涛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2
公开日期
2020-12-22
所属地区
云南省芒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德宏州华荣寄售有限公司、刘涛

裁判文书全文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云3103执恢15号德宏州华荣寄售有限公司、刘涛:德宏州华荣寄售有限公司与刘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3025元,执行费人民币69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50085元,未执行到位的人民币3635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19年1月22日将该案款人民币49390元转付给德宏州华荣寄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忠华个人账户。至此,德宏州华荣寄售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云3103民初62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