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6执恢106号申请执行人郑梨芳,女,1974年4月1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郑坐显,男,1971年5月1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汤秧,女,1974年7月1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系郑坐显之妻。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郑梨芳与被执行人郑坐显、汤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郑坐显、汤秧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2015)宁法民二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