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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112执907号

曹盼与曹凤洲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2
公开日期
2019-01-31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曹盼;曹凤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曹盼与曹凤洲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112执907号 曹某甲,曹某乙: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某甲与被执行人曹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曹某甲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112民初13790号民事判决于2019年1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为413310元。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全部案款413310元,并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曹某甲,本案执行费6056元被执行人曹某乙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8)陕0112民初13790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