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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0525执491号

张东东与刘洋运输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0
公开日期
2019-12-09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东东;刘洋

裁判文书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内0525执491号申请执行人张东东,男,1988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被执行人刘洋,男,1988年1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申请人张东东与被执行人刘洋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依据申请人张东东申请,依据奈曼旗人民法院(2018)内0525民初695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月20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奈曼旗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