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502执335号申请执行人雷凯兴。被执行人李伟。本院执行的雷凯兴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扣留被执行人李伟名下银行存款850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伟
审判员 常波
审判员 张伟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赵晶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