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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18执3147号

翁秀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0
公开日期
2020-03-18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翁秀红;罗汝彬;东莞市寮步罗林鞋店

裁判文书全文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118执3147号 本院受理的关于翁秀红申请执行罗汝彬、东莞市寮步罗林鞋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中冻结了被执行人罗汝彬的银行帐户内的存款,后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交了案款,现本院已将案款92248.2元(包括本金和迟延履行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招商银行帐户内,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本院已解冻,现该案件本院作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