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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0704执恢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朱某、郭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0
公开日期
2019-02-27
所属地区
伊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杨某某;朱某;郭某某

裁判文书全文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704执恢1号 本院受理的刘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朱某、郭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某某、朱某、郭某某经法院强制执行,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