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782执11395号 双方当事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被执行人陈耀华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耀华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故本院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782执11395号 双方当事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被执行人陈耀华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耀华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故本院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