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吉0303执1号常鹏飞、四平经济开发区威远健身俱乐部:常鹏飞与四平经济开发区威远健身俱乐部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四平市铁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四东劳人仲裁字(2019)第494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决内容为:“二、被申请人四平经济开发区威远健身俱乐部支付申请人常鹏飞拖欠工资5891元。”裁决生效后,常鹏飞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5891元。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主动给付申请执行人工资5891元,并负担执行费50元。至此,常鹏飞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四平市铁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四东劳人仲裁字(2019)第494号裁决书第二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