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黑0281执保33号关于申请保全人陈海涛与被保全人李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讷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黑0281民初66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于2019年2月19日已解除解除对被申请人李友名下江淮轿车的扣押、解除对担保人李秀艳名下坐落于讷河市住宅的查封。故本院保全裁定确定的内容已办理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通知如下: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