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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0523执593号之八

张立华与何占喜、刘成银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之八

法院
开鲁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9
公开日期
2019-12-24
所属地区
开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立华 何占喜 刘成银

裁判文书全文

(2019)内0523执593号之八 申请执行人张立华,女,住开鲁县。 被执行人何占喜,男,住开鲁县。 被执行人刘成银,男,住开鲁县。 本院在执行张立华与何占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何占喜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何占喜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email protected]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8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

审判员 张 霞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吴旭伟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