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浙0212执893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冯立祥,男,1988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 被执行人杨雷,男,1984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立祥与被执行人杨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短期内无法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8)浙0212执89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陈 钧
审 判 员 车懿宗
审 判 员 崔志勇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代
书记员 金 炜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