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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182执3241号

邓顺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9
公开日期
2021-06-07
所属地区
荥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邓顺英

裁判文书全文

荥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0182执3241号

申请执行人:徐芬玲

被执行人:邓顺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18)豫0182民初490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1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邓顺英偿还借款本金18500元。本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邓顺英已将借款本金18500元交付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故(2018)豫0182民初490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员  牛琦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孟博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