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0182执3241号
申请执行人:徐芬玲
被执行人:邓顺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18)豫0182民初490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1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邓顺英偿还借款本金18500元。本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邓顺英已将借款本金18500元交付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故(2018)豫0182民初490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员 牛琦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孟博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