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执1870号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苏国辉: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国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9104.46元。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苏国辉名下银行存款876.62元(含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收到826.62元后,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并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百度搜索“”
苏国辉、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商事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执1870号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苏国辉: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国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9104.46元。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苏国辉名下银行存款876.62元(含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收到826.62元后,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并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