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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482执恢69号

庄琦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8
公开日期
2019-02-11
所属地区
平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庄琦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482执恢69号 庄菊华、庄琦、陈宝妹、沈国良: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庄菊华、庄琦、陈宝妹与被执行人沈国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025元,执行费为5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沈国良自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至此,本院(2019)浙0482执恢69号案及(2008)平执字第1907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