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506执4493号雷花:雷花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被判处罚金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雷花已缴纳全部罚金300000元。至此,本院(2018)苏0506刑初192号刑事判决书所判处的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到位,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
雷花罚金执行裁定书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506执4493号雷花:雷花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被判处罚金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雷花已缴纳全部罚金300000元。至此,本院(2018)苏0506刑初192号刑事判决书所判处的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到位,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