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0106执1600号 郝希华、高山虎、李守东: 申请执行人郝希华与被执行人高山虎、李守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本院作出的(2017)吉0106民初267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洪玉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部分欠款,申请人同意放弃剩余欠款,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