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082执恢144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协华建筑料具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徐金富、李兰香 申请执行人温州协华建筑料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金富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来源:百度“”
徐金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082执恢144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协华建筑料具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徐金富、李兰香 申请执行人温州协华建筑料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金富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