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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225执恢2号

潘耀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封开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8
公开日期
2020-09-25
所属地区
封开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潘耀成;李亚彬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225执恢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潘耀成与被执行人李亚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0)封民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书》李亚彬、刘振强欠潘耀成的赔偿款系各自承担。(2019)粤1225执恢2号案的被执行人为李亚彬,申请执行人潘耀成确认被执行人李亚彬已履行完毕,判决书第一项确认的全部的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潘耀成对于被执行人李亚彬的恢复执行请求可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0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