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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0724执恢3号

申请执行人孙前林与被执行人许生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高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8
公开日期
2020-12-10
所属地区
高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永虎;许生才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甘0724执恢3号 张永虎;许生才: 孙前林与许生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40元,执行费50元。至此,张永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甘0724民初21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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