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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03执239号

叶小平、浙江明泰标准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8
公开日期
2021-01-28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叶小平;浙江明泰标准件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03执239号 浙江明泰标准件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叶小平与被执行人浙江明泰标准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标的32000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被执行人浙江明泰标准件有限公司履行了全部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32000元,余款及利息自愿放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本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龙江路邮编:325000 执行员 :娄伟伟联系电话:0577-5698××××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