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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211执40号

张新峰申请株洲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8
公开日期
2019-01-31
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张新峰;株洲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211执40号申请执行人张新峰,女,1979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公民身份号码:4302041979********。被执行人株洲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逸景华天大酒店)。

法定代表人:张俊,系该公司董事长。张新峰与被执行人株洲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长  董海涛

审判员  刘晋强

审判员  刘伟良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刘 哲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