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211执40号申请执行人张新峰,女,1979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公民身份号码:4302041979********。被执行人株洲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逸景华天大酒店)。
法定代表人:张俊,系该公司董事长。张新峰与被执行人株洲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长 董海涛
审判员 刘晋强
审判员 刘伟良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刘 哲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