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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1424执980号

陈凤华与刘华良、崔福霞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柘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8
公开日期
2020-08-27
所属地区
柘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凤华;刘华良;崔福霞

裁判文书全文

柘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1424执980号陈凤华、刘华良、崔福霞:陈凤华与刘华良、崔福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06600元。本院已于2019年1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陈凤华。至此,陈凤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1424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