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鲁1524执保28号
申请人:王尚忠,男,汉族,1980年3月7日出生,住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
被
申请人:张兴海,男,汉族,1960年6月15日出生,东阿县。申请人王尚忠与被申请人张兴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王尚忠的保全申请,作出了(2019)鲁1524财保4号民事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张兴海的银行存款×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赵学禄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付茂振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