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1402执91-1号
申请执行人:德州速提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徐红娟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402民初339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月1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徐红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徐红娟名下鲁H×××**号轿车一辆。
审判长 :曹富新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司志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