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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626刑初8号

白海纪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吴起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8
公开日期
2019-02-26
所属地区
吴起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盗窃
当事人
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白海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9)陕0626刑初8号 公诉机关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白某某,男,汉族,1990年8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现住陕西省吴起县。2018年7月20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同年10月6日被吴起县公安局抓获归案。现羁押于吴起县看守所。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以吴起县院吴检刑刑诉(2018)1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白某某犯盗窃罪,于2019年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文治全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白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一、2018年6月9日,被告人白某某伙同被告人张某某(已判决)、赵某(已判决)在长庆采油八厂吴定采油作业区XX镇XX村XX井场污油池内偷装原油,被告人白某某驾驶黑色志俊鲁DXXXXX轿车在井场周边望风,张某某和赵某负责盗装原油,后被告人白某某同张某某前往靖边县XX镇一收油窝点出售,以每吨3500元的价格出卖原油,共卖了2700元,折合纯原油0.77吨。后被告人白某某分给张某某赃款300元,分给赵某赃款200元。 二、2018年6月10日,被告人白某某伙同张某某、赵某以同样的方式在同一井场第二次盗窃原油,后由被告人白某某驾驶鲁DXXXXX车同赵某将原油拉至靖边XX镇一收油窝点以同样的价格出卖原油,共卖了3180元,折合纯原油0.908吨。后白某某分给赵某赃款300元,分给张某某赃款200元。 三、2018年6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白某某伙同赵某、张某某以相同形式在前两次盗窃原油的井场偷装原油,后由被告人白某某驾驶鲁DXXXXX车同张某某将所盗窃的原油拉至靖边XX镇一收油窝点以同样的价格出卖原油,共卖得油款3600元,折合纯原油1.07吨。后被告人白某某分给张某某赃款360元,分给赵某赃款200元。 四、2018年6月13日,被告人白某某伙同赵某、张某某在长庆采油八厂吴定采油作业区XX镇XX村铁91-75-1注水罐井场盗窃原油,后被告人白某某张某某驾驶鲁DXXXXX车,同赵某前往宁夏盐池一收油窝点出售原油,当张某某驾驶鲁DXXXXX车行驶至吴起县王洼子社区陈岔检查站时,检查站工作人员例行检查,张某某驾车掉头往王洼子方向逃跑,当逃到王洼子村李金台子处时与吴起县采油厂保卫科陕JXXXXX号猎豹车、陕JXXXXX号奔腾车相撞,致使三车不同程度受损。张某某、赵某被当场抓获,并查获被盗原油(后经过磅化验净原油为1.51吨),查扣黑色鲁DXXXXX志俊车一辆。 综上,被告人白某某伙同张某某、赵某上述四次盗窃纯原油共计4.258吨,经吴起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值为17810.15元。被告人白某某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 上述事实,被告人白某某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且有吴起县公安局受案登记表、查扣经过、报案材料、石百万联合站卸油磅单、扣押物品清单、机动车查询结果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户籍证明、证人证言、价格认定结论书、同案犯及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在卷佐证,事实清楚,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国家矿产资源,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白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归案后,被告人白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被告人白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8年10月6日起至2019年7月5日止),并处罚金3000元(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审 判 员 刘志锋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李 胜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