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81执恢136号 申请执行人谢华中: 被执行人项富国、何阿红: 申请执行人谢华中与被执行人项富国、何阿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浙0381民初5309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谢华中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1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项富国、何阿红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81执恢13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