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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323执恢55号

江苏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与庄刘成、刘立霞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21-07-26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江苏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庄刘成;刘立霞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55号 案 由 追偿权纠纷 受送达人 江苏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庄刘成、刘立霞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江苏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住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陆彦。

被执行人:庄刘成,男,1978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刘立霞,女,1978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3868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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