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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20执恢1号

珠海六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市精细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21-01-01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中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当事人
珠海六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市精细化学工业;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粤20执恢1号珠海六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市精细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珠海六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市精细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1995)中中经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人珠海六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已收到被执行人按双方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应付的款项,双方债权债务已经了结。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并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因此,被执行人在本案应履行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法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