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内0926执13号 申请执行人曹东升,公民身份号码1***,男,汉族,现住乌兰察布市***. 被执行人张恒,公民身份号码1***,男,汉族,现住察右前旗***。 本院在执行曹东升与张恒追偿权纠纷一案中,2019年1月15日申请执行人曹东升依据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2016)内0926民初559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内0926执1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利平
审判员 冀正平
审判员 刘志国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邓丽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