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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02执保93号

德州精诚缝纫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19-02-20
所属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德州精诚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1402执保93号申请保全人:德州精诚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天衢工业园西长庄区沿街楼C段**门市。

法定代表人:蔡子燕,总经理。

被

申请人:平原县柏伊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原县千佛塔北路

法定代表人:张辉,总经理。

被

申请人:张辉,女,1978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平原县城区文兴路**。

被

申请人:于振福,男,1978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平原县城区文兴路**申请保全人德州精诚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平原县柏伊服装有限公司、张辉、于振福,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一、冻结被申请人于振福1612004001014084709中国工商银行,应冻结120000元,已冻结36.26元,原因余额不足。

二、冻结被申请人于张辉1612016001011500728中国工商银行,应冻结120000元,已冻结51.57元,原因余额不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立案的(2019)鲁1402执保93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员  朱建中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贾立刚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