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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284民初86号

原告王颖与被告王亚洲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19-02-20
所属地区
吉林省磐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颖;王亚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吉0284民初86号

原告:王颖,女。

被告:王亚洲,男。本院在审理原告王颖诉被告王亚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颖已与被告王亚洲自行和解为由,于2019年1月17日向本院提出对王亚洲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王颖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王颖撤回对王亚洲起诉。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王颖负担。

审判员  王学彬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李 雪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