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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7刑初64号

李诗培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19-02-20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开设赌场
当事人
李诗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9)川0107刑初64号 公诉机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诗培,男,1991年8月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2018年9月5日因本案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9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辩护人刘伟,四川明炬(拉萨)律师事务所律师。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成武检公诉刑诉字[2018]10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诗培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姜梦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诗培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8年5月至8月,被告人李诗培从网上购得赌桌、筹码、定时器、德州扑克等用品,在本市武侯区龙腾西路2号附8号其自己经营的“MN狼人杀俱乐部”内,通过组织德州扑克赌博的方式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共获利35219元。2018年8月29日22时许,民警在“MN狼人山俱乐部”内的“村长的小屋”包间内,挡获了正在进行德州扑克赌博的参赌人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七人以及工作人员沈某、陈某、王某,并查扣了筹码、账本、手机等赌博用品。2018年9月5日被告人李诗培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证据有:被告人基本身份信息、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检查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清单、现场照片、查询财产通知书、银行流水、证据保全决定书、发还清单、证据保全清单、收缴物品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银行查询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诗培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被告人李诗培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出示的指控证据无异议,表示认罪。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系初犯,社会危害较小等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庭审质证,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指控证据查证属实。本院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诗培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诗培以营利为目的,购置赌具、经营赌博场所供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诗培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诗培犯罪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当庭认罪,系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系初犯,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辩护人以上述理由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为了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诗培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8年9月5日起至2019年4月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二、扣押在案的赌博工具,予以没收;对被告人违法所得35219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宋 沙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钟家琼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