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582执774号夏俊斌、郭中生:夏俊斌与郭中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96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18元,其中,本金8968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19年1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夏俊斌。至此,夏俊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582民初137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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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斌与郭中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集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582执774号夏俊斌、郭中生:夏俊斌与郭中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96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18元,其中,本金8968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19年1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夏俊斌。至此,夏俊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582民初137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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