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恢81号方明夫、乐清市太平洋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陈恩良与被执行人方明夫、乐清市太平洋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01)永执字第281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方明夫、乐清市太平洋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恢81号、(2001)永执字第28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