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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0582执32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与张晓飞、张志丹、张茂富、张茂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集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19-01-31
所属地区
集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张晓飞;张志丹;张茂富;张茂才

裁判文书全文

集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582执329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张晓飞、张志丹、张茂富、张茂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与张晓飞、张志丹、张茂富、张茂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829.5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2937元,其中,本金90829.54元,利息9792.46元,案件受理费1053元,执行费1262元。本院已于2018年9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582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