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辽0681执恢20号申请执行人徐仁清,男,1945年1月22日出生,满族,无业,住址凤城市。被执行人于广健,男,1968年10月4日出生,汉族,渔民,住址东港市。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徐仁清与被执行人于广健买卖欠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执行费被执行人于广健已交纳,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判决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终结执行,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金洪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邓晓飞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