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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83执恢191号

金荣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19-02-28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金荣华

裁判文书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 被执行人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晓红、金荣华、金尧翰、朱圣卡: 申请执行人陈某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东商初字第3670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晓红、金荣华、金尧翰、朱圣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经本院执行,(2019)浙0783执恢191号已于2019年1月17日执行完毕,本次恢复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告知! 东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