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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211执113号

马瑞含与马俊抚养费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19-02-14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抚养费纠纷
当事人
马瑞含;马俊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211执113号 马瑞含(法定代理人刘丹)、马俊: 马瑞含与马俊抚养费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马瑞含母亲刘丹来院表示,马俊已将抚养费6000元给付完毕,并于2019年1月17日书面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至此,申请执行人马瑞含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211民初3220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项抚养费内容(2019年1月至6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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