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恢52号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胡建敏、胡翠华:申请执行人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胡建敏、胡翠华计划生育一案[原执行案号:(2005)永行执字第33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胡建敏、胡翠华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恢52号、(2005)永行执字第33号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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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敏、胡翠华、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恢52号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胡建敏、胡翠华:申请执行人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胡建敏、胡翠华计划生育一案[原执行案号:(2005)永行执字第33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胡建敏、胡翠华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恢52号、(2005)永行执字第33号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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