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43号 案 由 离婚纠纷 受送达人 洪南、司芳芳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洪南,男,1990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司芳芳,女,1987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沭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6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洪南与司芳芳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43号 案 由 离婚纠纷 受送达人 洪南、司芳芳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洪南,男,1990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司芳芳,女,1987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沭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6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