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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303执6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与宋燕红、惠州市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6
公开日期
2021-02-23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宋燕红;惠州市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303执6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宋燕红、惠州市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与被执行人宋燕红、惠州市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粤1303民初407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于2019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执行立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宋燕红、惠州市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支付执行费4353元。经查,被执行人惠州市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月15日向本院执行账户汇入执行款287597.09元,该款中的280234.09元予以清退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4353元由本院收取本案执行费、3010元由本院收取本案诉讼费。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