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44号 案 由 自然资源行政非诉 受送达人 泗阳县国土资源局、吕必中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泗阳县国土资源局,住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苏学敏。
被执行人:吕必中,男,1973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996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10000元,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