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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鄂0607执2086号

王万清与陈玉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6
公开日期
2019-02-01
所属地区
襄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万清;陈玉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鄂0607执2086号

申请执行人:王万清,男,1968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襄州区。

被执行人:陈玉清,女,1967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襄州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万清与被执行人陈玉清土地流转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万清与被执行人陈玉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9年1月16日,申请执行人王万清向本院递交了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鄂0607执208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樊其勇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曹 洪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