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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323执恢48号

邱克耀与田林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6
公开日期
2021-07-26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邱克耀;田林耀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48号 案 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受送达人 邱克耀、田林耀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邱克耀,男,1966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田林耀,男,1954年6月30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7150.83元,本院受理后,经强制执行,已执行到位田林耀19209.13元,由国家救助27150元,申请人放弃余款,并由被执行人田林耀给付执行费607元。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