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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1021执恢27号

胡贤秀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6
公开日期
2019-02-21
所属地区
浙江省玉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胡贤秀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021执恢27号 申请执行人胡贤秀,女,1967年4月8日出生,住玉环市。 被执行人李小明,男,1974年10月3日出生,住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 申请执行人胡贤秀与被执行人李小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浙1021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