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49号 原(2015)泗执字第02652号 案 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受送达人 查永全、刘效平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查永全,男,1973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刘效平,男,1978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144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