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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323执恢37号

泗阳创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祎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6
公开日期
2021-07-29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泗阳创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祎涵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37号 案 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泗阳创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祎涵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泗阳创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曹文芹。

被执行人:张祎涵,女,1991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8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